為什麼賣黃牛票不應該被罰-非法之境|商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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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市地方法院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之規定而裁罰這位黃牛君新台幣三千元。

啟動成功關鍵,隨時掌握商周.com最新資訊提供第一手新聞解析、財經趨勢、專屬活動相關網站相關網站追蹤商周低迷了好一陣子的台灣職棒在經典賽的帶動下,總算又令人欣喜的找回了球迷的熱情,而想要到現場欣賞一場好球似乎也隨著有些困難起來,因為一票難求的情況再度出現,也導致許久未見的黃牛大軍又出現在球場外、網路上。

黃牛票「妨害社會安寧」?其實不只是在球賽,受歡迎而經常票劵被「秒殺」的藝術表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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