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雙重國籍之外國人可在臺工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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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依本法第79條規定,無國籍人、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而未在國內設籍者, ... 可在臺工作;若具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之未設戶籍國民,則應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 ... 擁有雙重國籍之外國人可在臺工作嗎?_就業好伙伴電子報月刊/「就業安全」半年刊 跨國勞動力 擁有雙重國籍之外國人可在臺工作嗎?   依就業服務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43條規定,除勞動法另有規定外,外國人均須經由雇主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始得在我國境內工作。

  另外依本法第79條規定,無國籍人、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而未在國內設籍者,其受聘僱在我國境內從事工作,依本法有關外國人的規定辦理。

  再依勞動部95年6月2日勞職規字第0950026534號函釋,具有中華民國單一國籍,而未有其他國家的國籍者,則免經申請許可即可在臺工作;若具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之未設戶籍國民,則應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後,始得在臺從事工作,否則即涉違反勞動法第43條規定,可處新臺幣(以下同)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雇主則涉違反本法第57條第1款規定,聘僱未經許可之外國人從事工作,可處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

     雇主申請聘僱外國專業人員來臺工作相關法規有「就業服務法」、「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與「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等,前述法規可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https://www.wda.gov.tw)及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https://ezworktaiwan.wda.gov.tw/)均有即時更新的雇主聘僱外國人相關法令資訊,歡迎您多加利用!                         (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羅翠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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