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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線上申辦」系統列印之入出國日期證明如何驗證? 有關驗證「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線上申辦」系統列印 ... 公務機關可以向移民署調閱個人之出入境資料嗎?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版選單 search 搜尋 人事 自然人憑證應用 進階搜尋 分享 Facebook Plurk Twitter line Email 本部簡介 職掌及組織 部長專區 施政計畫 內政概要 聯絡資訊 本部單位及所屬機關 史料專區 主題政策 人民安心,簡政便民 國土永續,居住正義 公民參與,擁抱國際 訊息快遞 新聞發布 即時新聞澄清 行政公告 活動訊息 本部徵才 多媒體專區 主題服務 COVID-19防疫訊息專區 政府資訊公開 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 重要指標查詢 申辦表單 民政服務專區 戶政司 地政 國土專區 合作及人民團體專區 工程施工查核專區 公共工程生態檢核資訊專區 人事主題專區 政風專區 統計主題專區 法規及訴願 互動交流 RSS 1996 Facebook YouTube Flickr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民意信箱 熱門關鍵字 人事 自然人憑證應用 上方連結 回首頁 網站導覽 民意信箱 雙語詞彙 常見問答 電子報 RSS English 下方連結 網站安全政策 隱私權保護政策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保有及管理個人資料 內政部全球資訊網-中文網內政部全球資訊網-中文網::: 上方連結 回首頁 網站導覽 民意信箱 雙語詞彙 常見問答 電子報 RSS English 字級 小 中 大 分享 Facebook Plurk Twitter line Email 本部簡介 職掌及組織 部長專區 施政計畫 內政概要 聯絡資訊 本部單位及所屬機關 史料專區 主題政策 人民安心,簡政便民 國土永續,居住正義 公民參與,擁抱國際 訊息快遞 新聞發布 即時新聞澄清 行政公告 活動訊息 本部徵才 多媒體專區 主題服務 COVID-19防疫訊息專區 政府資訊公開 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 重要指標查詢 申辦表單 民政服務專區 戶政司 地政 國土專區 合作及人民團體專區 工程施工查核專區 公共工程生態檢核資訊專區 人事主題專區 政風專區 統計主題專區 法規及訴願 互動交流 RSS 1996 Facebook YouTube Flickr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民意信箱 搜尋 search 搜尋 人事 自然人憑證應用 進階搜尋 熱門關鍵字 人事 自然人憑證應用 政策宣導訊息快遞好康報報快捷服務視覺化統計社群動態相關連結 分眾導覽一般民眾政府機關企業法人ForeignNationals::: 常見問答 關於1996 熱門問答 全部 民政 戶政 合作及人民團體 地政 資訊 警政 營建 消防救災 役政 移民 其他::: 首頁 互動交流 常見問答 移民 移民_ 網頁功能 [開啟新連結]列印內容 單元查詢 主題: 內容: 送出查詢 清除 全部 民政 戶政 合作及人民團體 地政 資訊 警政 營建 消防救災 役政 移民 其他 移民署 Q241.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申請途徑? 民眾可透過下列二方式申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一、至移民署各服務站臨櫃申請。

二、以自然人憑證至移民署網路上直接申辦後列印。

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s://www.immigration.gov.tw 網頁上「申辦服務」點選擇「線上申辦」後選擇「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線上申辦」。

移民署 Q242.「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線上申辦」系統列印之入出國日期證明如何驗證? 有關驗證「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線上申辦」系統列印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請至移民署網站「國人入出國日期證明線上驗證作業 」驗證電子檔案之入出國日期證明,網址:https://ncp.immigration.gov.tw/NIA_OnlineApply_inter/entryexitQuery/entryexitQueryForm.action 移民署 Q243.港澳居民網路申請臨時停留許可,已經申請核准,卻無法查詢列印臨時停留許可? 有關澳門居民請以新舊身分證號交互查詢或改以(護照號碼)+(姓名查詢)方式查詢,並請參考利用以下交互方式作為查詢條件: 1、姓名+身分證字號 2、姓名+護照號碼 3、護照號碼+身分證字號 以上若發現查詢申請資料有問題請洽下列單位: (1)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香港): 地址: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第一座11樓之1106室 電話:(002-852)25258316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至17:00 (2)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澳門): 地址: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大廈5樓J-O座 電話:(002-853)28306289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至12:30及14:00至17:30 移民署 Q244.港澳居民網路申請臨時停留許可之許可同意書列印注意說明? 在網路申請臨時停留許可核准後,請確認許可證明文件應列印於A4大小之空白紙張上,且不得任意縮小或利用已有文字、圖案、書寫、符號、顏色紙張之正及背面列印,以免造成無法查驗,須辦理人工發證之落地簽證並繳交相關費用。

移民署 Q245.什麼是「人口販運」? (一)指意圖使人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他人器官,而以強暴、脅迫、恐嚇、拘禁、監控、藥劑、催眠術、詐術、故意隱瞞重要資訊、不當債務約束、扣留重要文件、利用他人不能、不知或難以求助之處境,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從事招募、買賣、質押、運送、交付、收受、藏匿、隱避、媒介、容留國內外人口,或以前述方法使之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其器官。

(二)指意圖使未滿十八歲之人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其器官,而招募、買賣、質押、運送、交付、收受、藏匿、隱避、媒介、容留未滿十八歲之人,或使未滿十八歲之人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其器官。

移民署 Q246.可以查詢國人移民至其他國家之境外地址或聯絡方式嗎? 國人持護照出境無須申報,故本署無國人之國外地址或聯絡方式等資料。

移民署 Q247.公務機關可以向移民署調閱個人之出入境資料嗎?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授權訂定之入出國查驗及資料蒐集利用辦法第22條及第24條規定,故公務機關可向本署調閱個人資料。

移民署 Q248.大陸配偶經許可在臺依親居留,一旦與依親對象離婚,還可以繼續在臺灣居留嗎? 如大陸配偶於離婚後有以下情形,即不廢止其依親居留許可: 一、於離婚後30日內與原依親對象再婚。

二、於離婚後對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有扶養事實、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或會面交往。

三、因遭受家庭暴力經法院判決離婚,且有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

四、因依親居留許可被廢止而遭強制出境,對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造成重大且難以回復損害之虞。

移民署 Q249.持永久居留證者若因故須出國而無法每年在臺居留達183日時,該怎麼處理呢?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3條第4款但書規定,永久居留期間,每年居住未達183日者,撤銷或廢止其永久居留許可,並註銷其外僑永久居留證。

但因出國就學、就醫或其他特殊原因經本署同意者,不在此限。

復依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第19條第2項規定,本法第33條第4款但書所定出國,其期間每次最長以2年為限。

依上述法規規定,永久居留證持有者若因故須出國致無法每年在臺居住達183日,須向本署報備並經同意,每次最長以2年為限。

上網報備事宜,請參考本署網站「外僑永久居留證出國報備線上申請」(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244/7250/7317/永久居留/182169/)。

移民署 Q250.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如何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停留?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國及停留程序如下: 一、在海外地區者:應向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以下簡稱駐外館處)提出申請。

駐外館處有內政部移民署(以下簡稱移民署)派駐審理人員者,由其審查;未派駐審理人員者,由駐外館處指派人員審查後,均由駐外館處核轉移民署辦理。

二、在大陸地區者:應向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四條第一項所定機構或依第二項規定受委託之民間團體在大陸地區設立之分支機構提出申請,核轉移民署辦理;無分支機構者,應由本人在臺灣地區之親屬或配偶或其等委託之移民業務機構、甲種以上旅行社代向移民署申請。

三、在香港或澳門者:應向行政院於香港或澳門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提出申請,由移民署派駐之人員審查後核轉移民署辦理。

四、在臺灣地區者:應由本人或委託他人、移民業務機構、甲種以上旅行社向移民署申請。

移民署 Q251.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之入國許可證件種類有幾種?各種證件效期分別為何? 入國許可證件種類如下: 一、臨人字號入國許可:效期內得多次使用。

臨人字號入國許可之效期,分為六個月、一年、三年及與護照相同者四種 ,自核發日起算,均不得逾護照效期。

二、單次入國許可證:效期內得入國一次。

單次入國許可證之效期為六個月,自核發日起算。

三、多次入國許可證:效期內得多次使用。

多次入國許可證之效期分為一年及三年二種,自核發日起算。

四、臨時入國許可證:效期內得入國一次。

臨時入國許可證之效期最長不得逾三十日,自核發日起算。

五、臨時入國停留許可證:效期內得入國一次。

臨時入國停留許可證之效期最長不得逾七日,自核發日起算。

移民署 Q252.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何種情形,可申請與護照效期相同之臨人字號入國許可: 無戶籍國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駐外館處書面建議,移民署得發給與護照效期相同之臨人字號入國許可: 一、參加僑社工作對僑務有貢獻。

二、依華僑回國投資條例申請投資經核准。

三、駐外館處或國際機構人員。

四、具我國已賦予免簽證待遇國家之永久居住權。

五、具有正式學籍,並就讀於公立學校、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立案之私立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學校。

無戶籍國民,其直系血親、配偶、兄弟姊妹或配偶之父母現在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移民署得發給與護照效期相同之臨人字號入國許可。

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及前項無戶籍國民之配偶或直系血親,經駐外館處書面建議,移民署得發給與護照效期相同之臨人字號入國許可。

移民署 Q253.旅居海外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申請資格 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赴國外或香港、澳門留學生 2.旅居國外或香港、澳門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 3.旅居國外或香港、澳門一年以上有工作證明 4.旅居國外或香港、澳門取得當地依親居留權且有財力證明 5.已取得外國國籍(香港澳門除外),旅居國外未滿4年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短期停留 移民署 Q254.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個人旅遊申請資格 大陸地區人民居住於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區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許可來臺從事個人旅遊: 一、年滿20歲,且有相當新臺幣10萬元以上存款、銀行核發金卡、年工資所得相當新臺幣50萬元以上或持有經主管機關公告之其他國家有效簽證。

其直系血親及配偶得隨同申請。

二、18歲以上在學學生。

大陸地區人民居住於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區域計47個城市為 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瀋陽、大連、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無錫、徐州、常州、蘇州、杭州、寧波、溫州、舟山、合肥、福州、廈門、泉州、漳州、龍岩、南昌、濟南、青島、煙臺、威海、鄭州、武漢、長沙、廣州、深圳、惠州、中山、南寧、桂林、海口、重慶、成都、貴陽、昆明、西安、蘭州、銀川。

移民署 Q255.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團體旅遊申請資格 大陸地區人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旅行業申請許可來臺從事觀光活動: 一、在大陸地區有固定正當職業或學生。

二、有等值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之存款,並備有大陸地區金融機構出具之證明者;或持有經主管機關公告之其他國家有效簽證。

三、持有經大陸地區機關出具之證明文件者。

移民署 Q256.父母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一方為臺灣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出生子女(1歲以內)如何完成在臺初設戶籍? A:(一)父母一方為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出生之子女(未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護照者,且須於出生後十一個月內提出申請)。

(二)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經許可者,核發單次入國許可證及定居證副本,持憑定居證副本入國(境)後,向內政部移民署換領定居證正本,持憑定居證正本向預定申報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

(三)申請人應於定居證副本效期屆滿前持憑入國(境),並於入國(境)之翌日起十五日內,持該副本及身分證明等文件,至內政部移民署各區事務大隊所屬直轄市、縣(市)服務站換領定居證正本,並於滿一歲前完成戶籍登記。

移民署 Q257.本公司為移民署採購案得標廠商,之前提供銀行出具之連帶保證書充作該採購案之履約保證金,現經移民署同意領回,請問應如何辦理領回? 本署採購案得標廠商繳回履約保證金收據申請領回原充作履約保證金之銀行連帶保證書並經本署同意者,請廠商派代領人準備其個人國民身分證,並攜帶廠商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前來辦理即可。

移民署 Q258.請問哪裡可以查詢移民署發布的新聞稿呢? 本署發布的新聞稿均會上傳至本署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immigration.gov.tw/),您可點選首頁的「最新消息」項下「新聞訊息」欄位,進去後,即可流覽本署歷次發布的新聞稿。

移民署 Q259.請問媒體記者想採訪移民署新聞要找那個單位協助? 本署設有新聞連繫專責單位,您可撥打秘書室公關及新聞科的電話02-2388-9393分機2731、1051接洽新聞採訪事宜。

移民署 Q260.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規定「執行職務」是什麼意思? 1.公務員的不法行為或侵害行為,必須是因執行職務所為,才能由國家或其他公法人負損害賠償之責。

此處所稱的執行職務,目前一般所採的見解,並不以公務員主觀上有執行職務的意思為必要,只要客觀上、外觀上依社會觀念認為是執行職務即可。

例如:警察藉口調查犯罪,而強取人民財物,雖然該警察主觀上沒有執行調查犯罪職務的意思,但看在一般人眼裡,與一般警察執行職務的外觀沒有兩樣,此時國家仍應負賠償責任。

2.參考條文: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規定:「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 移民署 Q261.民眾欲向移民署請求國家賠償,可否不經先行協議而直接以移民署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 1.民眾應先向移民署以書面提出請求國家賠償,不能逕向法院提起國家賠償訴訟。

這是國家賠償法關於損害賠償請求權之行使,在程序上所設的特別規定,目的在於便利民眾,並且使賠償義務機關有機會先作處理,簡化賠償程序,避免訟累,而疏減法院訟源。

2.如果民眾未先向移民署進行此一先行協議程序而逕向法院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法院將會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6款規定,以原告之訴為不合法,予以裁定駁回。

3.參考條文:(1)國家賠償法第10條第1項規定:「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

」(2)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6款規定:「原告之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

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先命補正:六、起訴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

」 移民署 Q262.民眾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合併請求損害賠償,可不可以更行起訴請求國家賠償? 1.民眾如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合併請求損害賠償,那麼就同一原因事實,即不能更行起訴。

2.若民眾違反此項規定而更行起訴,將會被法院依國家賠償法第11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7款規定裁定駁回。

3.參考條文:(1)國家賠償法第11條第1項規定:「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

但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起訴。

」(2)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7款規定:「原告之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

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先命補正:七、起訴違背第三十一條之一第二項、第二百五十三條、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或其訴訟標的為確定判決之效力所及者。

」 移民署 Q263.我要從哪裡得知移民署招標公告訊息? 可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www.pcc.gov.tw)/標案查詢(電子領標)區,依篩選條件查閱移民署相關招標公告訊息。

移民署 Q264.如有移民署公告標案問題,開標前我可以問誰? 移民署公告標案之「投標須知」內文均載明廠商如針對招標文件、投標方式等採購程序有相關問題,或是對於需求規格、履約執行等履約內容有相關問題者,可依文載對應承辦單位、姓名及電話,於開標前逕洽相關承辦人。

移民署 Q265.廠商與移民署涉及採購爭議,應如何請求救濟? 依政府採購法第74條規定:「廠商與機關間關於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本章規定提出異議及申訴。

」對於移民署所辦理之採購,如廠商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權利或利益者,得依同法第75條規定於期限內,以中文書面載明同法施行細則第102條應載事項,向移民署提出異議。

移民署並應自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為適當之處理,並將處理結果以書面通知廠商。

如移民署逾前揭期限不為處理,或廠商對於公告金額以上採購異議處理結果不服者,得於期限屆滿或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15日內,備妥同法第77條規定應載明事項之申訴書,以書面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設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並繕具副本送移民署。

移民署 Q266.請問移民署定期性的出版品有那些? 移民署定期性出版品目前有年報及移民雙月刊,年報每年出版1期,主要以移民署施政成果為主;移民雙月刊每2個月出版1期,除提供新住民即時移民服務資訊,並藉由報導新住民在臺生活故事,推展多元文化之發展。

移民署 Q267.請問移民署的定期性出版品有無免費索取的管道? 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首頁/出版品與影音內,有提供各期定期性出版品之pdf電子檔供民眾免費下載使用。

移民署 Q268.國人如何使用義大利自動查驗通關系統? 一、使用條件:持我國有效晶片護照之14歲以上國人。

二、使用方式:不需事前申請註冊,入境、出境暨轉機時均可使用,使用程序如下: (一)護照打開,將有臉部照片的內頁朝下,輕推入掃描器。

(二)步入閘門,站於定點,閘門關閉。

(三)將眼鏡、帽子或其他臉部遮蔽物取下,臉部對準鏡頭。

(四)直視鏡頭。

(五)護照完成查驗手續,閘門自動開啟。

(六)步出閘門。

三、使用地點:義大利羅馬(Fiumicino)、米蘭(Malpensa/Milan)、威尼斯(MarcoPolo/Venezia)、特里維索(Treviso)、波隆納(GugliemoMarconi/Bologna),以及西部薩丁尼亞島之歐比亞(CostaSmeralda/Olbia)共6處機場。

移民署 Q269.請問要如何知道是否被限制出境? 一、如欲查詢是否被限制出境,可親持國民身分證或中華民國護照正本至本署各縣市服務站查詢,或委託他人查詢,另建議您亦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於網路查詢,以節省您寶貴時間。

二、倘您對查詢禁止出國結果仍有相關疑義,請進一步洽詢對您處分禁止出國之各權責機關。

移民署 Q270.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在國外遺失臺灣地區居留證,如何入境?如何補辦居留證? 無戶籍國民於海外遺失臺灣地區居留證,經機場或港口之國境事務隊查核居留資料符合並持有效護照時,乃可查驗入境。

入境後應至本署服務站補辦臺灣地區居留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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