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函覆】本會建請18項藥食兩用中藥材於公告輸入規定F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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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函覆略以,旨揭18項藥食兩用中藥材列為邊境應查驗項目前,其殘留農藥與二氧化硫皆已訂有相關標準(如附加檔)。

因此,前揭 ... 受文者本會中藥、農畜漁產品小組全體會員會址:台北市104松江路350號 速別普通件傳真:(02)2536-3328 日期2011/5/11承辦人:國內業務組林雯雯 發文字號(100)貿昭業字第00682號電話:(02)2581-3521分機:502 正本本會中藥、農畜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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