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有關「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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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標準」為保障住宅安寧及維護實質居住環境水準,規範第三種住宅區設置「第二十七組:一般服務業(二)獸醫診療 ... 一、查「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標準」為保障住宅安寧及維護實質居住環境水準,規範第三種住宅區設置「第二十七組:一般服務業(二)獸醫診療機構、(四)運動訓練班(營業樓地板面積三00平方公尺以下者)、(十九)寵物美容、(二十)寵物寄養」及商業區設置「第二十七組:一般服務業(二十九)自助儲物空間」,其申設位址相對位址(如同層及以下地面各樓層、毗鄰兩側、直上或直下一樓層等)為住宅使用者,應取得該等
延伸文章資訊
- 1第九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三、住宅區之開發強度不得大於下表規定:. 住宅區種別 ... 二八○. 第三種商業區(商三). 六○. 三五○. 五、行政專用區之建蔽率不得大於百分之五○,容積率不得大於百分 ... (八)前列...
- 2台北市府放寬「住三」用地建築使用規定@ 房地讚OnLine :: 痞 ...
本次修法重點為放寬第三種住宅區得附條件允許設置人民團體、寵物寄養、寵物美容、運動訓練班、機車修理及附屬零件出售展示,工業區得設置 ...
- 3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有關「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 ...
一、查「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標準」為保障住宅安寧及維護實質居住環境水準,規範第三種住宅區設置「第二十七組:一般服務業(二)獸醫診療 ...
- 4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
第九條之一在第四之一種住宅區內得為第四種住宅區規定及左列附條件允許使用:. (一)第二十二組:餐飲業。 (二)第二十七組:一般服務業。 (三)第三十 ...
- 5第八條在第三種住宅區內得為左列規定之使用: - 台北市議會
第九條之一在第四之一種住宅區內得為第四種住宅區規定及下列附. 條件允許使用:. (一)第二十二組:餐飲業。 (二)第二十七組:一般服務業。 (三)第三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