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生之道-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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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三十一年乙巳歲 漢口聖教書局印發 復生之道 官話 西歷一千九百零五年 漢鎮英漢書舘鉛版印 復生之道 楊格非著 人都有肉身有靈魂、人生乃肉身靈魂合而爲一、人死乃肉身靈魂彼此相離、肉身朽化、靈魂還在、然而人身雖死、後必復生、與靈魂再合而爲一、照生前所行的受報應、人在世上、身與魂同行善惡、在復生的時候、就當同受賞罰、這是公公平平的理、復生的事、並不是失魂再返、也不是轉世投胎、乃是天地末日、凡在墳墓裏的、聽見耶穌的聲音、都必出來、身魂再合、同受耶穌的審判、這叫作公審判、人死的時候、靈魂必到上帝臺前、各照着自己的善惡、或受賞或受罰、這叫作私審判、這私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