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察悖論-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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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查茲悖論是一個不真正自相矛盾的數學悖論。
1905年法國數學家儒略·理察首次描寫了這個悖論。
今天它被用來顯示仔細區分數學與元數學的重要性。
考慮一個能夠用來定義整數的算術特徵的語言,比如漢語。
比如「第一個自然數」定義一個數字,1,是第一個自然數。
「只能被一以及它自己整除」定義該數字是一個質數。
(顯然有些特徵不能被明確地定義,因此每個引導系統從某些公理開始。
但是在這裡我們假設「兩個整數的和依然是一個整數」之類的公理是已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