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搞懂藥物廣告不踩雷-臺中醫林第111期 - 社團法人臺中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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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藥事法第24條規定,藥物廣告是指利用傳播方法,宣傳醫療效能,以達招徠銷售為目的之行為。
另依據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廣告指利用電視、廣播、影片、幻燈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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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醫林第111期
首頁|臺中醫林第111期|一次搞懂藥物廣告不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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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搞懂
藥物廣告不踩雷
文/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
編按:
衛教資訊或是藥物文宣往往稍一疏忽,就會踩到醫藥廣告紅線,尤其是法規細則相關規定,在沒有碰到問題之前很難清楚紅線劃在那裡。
要提供患者醫療訊息又不踩雷?食藥處貼心提醒勿錯過。
01診所張貼藥品廣告行不行?
甲藥商提供予乙診所自家公司之藥品廣告海報,並張貼於診所內,盼能增加產品曝光度,卻遭民眾檢舉其藥品廣告內容疑未事先申請廣告核准,涉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
經衛生局查察,海報內容確實無事先申請廣告核准,違反藥事法第66條第1項規定屬實,故依同法第92條處甲藥商新臺幣20萬元罰鍰。
乙診所不禁納悶,如何判斷藥商提供之藥物廣告文宣、DM係屬合法?醫療院所張貼藥物廣告時,應注意那些規範以保障自身權益呢?
02何謂藥物廣告?
藥事法所稱之藥物,包含藥品及醫療器材。
依據藥事法第24條規定,藥物廣告是指利用傳播方法,宣傳醫療效能,以達招徠銷售為目的之行為。
另依據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廣告指利用電視、廣播、影片、幻燈片、報紙、雜誌、傳單、海報、招牌、牌坊、電腦、電話傳真、電子視訊、電子語音或其他方法,可使多數人知悉其宣傳內容之傳播。
廣告內容違規與否,係視個案所傳達訊息之整體表現,包括文字敘述、產品品名、圖案、符號等,綜合研判。
所以若廣告內容已述及特定藥物,宣稱其醫療效能,且內容可使多數人知悉,即屬藥物廣告。
藥物廣告於刊載前,應將其內容事先申請藥物廣告核准,取得廣告許可字號,才能刊登。
另藥品廣告之核准內容效期為1年,醫療器材廣告為3年,故藥商需注意時效性,並事先申請廣告展延。
03藥物廣告DM、海報能張貼嗎?藥物廣告內容可以刊登於網頁嗎?
若診所欲張貼或於網頁刊登藥商提供之藥物廣告文宣,請先辨別該藥物是否為處方用藥?
1.如果是處方藥,則不能刊登:
處方藥物之廣告,除須由藥商事先申請藥物廣告核准外,廣告內容只能刊登於學術性醫療刊物,其他場域、網路皆不得刊登。
2.如果是非處方藥,若想刊登張貼,則須注意藥商提供的廣告文宣是否合法。
合法的藥物廣告應包含以下幾點:
(一)藥物許可證字號
(二)藥物廣告許可字號(例:中市藥廣字第0000000號)
(三)藥商名稱
(四)請向藥商確認該廣告字號是否仍在效期內
04
如何辨別衛教資訊或藥物廣告?
許多醫療院所會張貼疫苗種類比較、用藥方法等介紹海報,如何避免違規,須留意衛教資訊及藥物廣告之區別。
1.藥物廣告:如果內容有涉及特定藥物品名、效能,載有藥商名稱,使消費者可依內容循線購買到產品,即視為藥物廣告。
2.衛教資訊:如果文宣內容係以健康促進或預防疾病為目的,且經認定可達衛生教育作用之宣傳活動,並與相關藥物廣告有明顯區隔,不會使消費者誤認為藥物廣告者,則屬衛教資訊。
05替藥商代言應注意什麼?
除代言之廣告內容需事先申請廣告核准外,依據前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0930203280號函釋,醫事人員為產品代言,其宣傳內容如未經科學研究證實或假借未曾發表之研究報告,而為產品代言、背書或影射其具醫療、健康之療效或功效,有誤導消費者之虞者,應依業務上不正當行為論處。
故在接受相關合作時,需多多留意。
06明辨紅線保障自身權益
許多診所會本其醫學專業,依據病患病情開立相關自費藥物,而藥商會提供藥物海報並張貼於診所,供病患了解相關資訊。
為提升民眾相關醫學常識,醫療院所亦會自行製作或張貼衛教資訊。
為避免觸法,須明確辨別合格的藥物廣告,及避免提供的衛教文宣涉及藥物廣告之疑慮,才可提供民眾安全之就醫環境,亦得保障自身權益。
圖說
圖1違規廣告的判定
圖2藥物廣告範例
圖3如何辨別合法藥物廣告
圖4衛教資訊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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