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規即時檢索-條文內容 - 中華民國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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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人在行人穿越道,有第一項各款情事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或死亡者,加倍處罰。

第八十二條之一(廢棄車輛之處理) 占用道路之 ... 名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華民國108年6月19日,除第76條定自109年3月1日施行外,其餘條文定自108年10月1日施行 修正 中華民國交通部版權所有Copyright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10052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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