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職前訓練學習獎勵金 - 勞動力發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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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發展組109-06-30109-09-16109-09-17(青年報名專區) 一、目的 於疫情期間,鼓勵暫時無法就業之青年參加職前訓練,精進及儲備未來所需職業技能,並引導青年投入5+2等政府推動之政策性產業。
二、實施期間 109年6月30日至110年6月30日。
三、適用對象 15歲至29歲之本國籍失業青年。
(以課程開訓日計算) 四、適用課程 (一)本署與分署自辦、委辦或補助辦理之失業者職前訓練。
(二)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 ※上開規定課程,每月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