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系主任簽名轉系不成判3月- 社會-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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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景文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系陳姓男學生,2年前為了轉系到資訊管理系,102年4月間在轉系申請書上,自行偽簽導師、系主任姓名以示同意,向註冊組遞件;台北地院昨依偽造私文書罪判陳男3月徒刑,緩刑2年,義務勞務80小時;可上訴。

案發後,台北地檢署原已將陳男緩起訴,但陳不知珍惜,未於期限內履行完畢義務勞務60小時的緩起訴條件,檢察官改將他起訴;到了法院,陳男認罪,法官考量他有悔意,給他緩刑機會,但義務勞務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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