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產與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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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產與早產
張仲鈺
醫師 婦產部 蔡英美 主任(95年4月)
所謂的「流產」,是指妊娠不到20周,非人為因素導致胎兒脫離母體,此時的胎兒無法存活,在大部份的流產發生前,孕婦都會出現陰道出血,以及腹痛呈陣發性痙攣。
過了20週之後如果胎兒有提早出生的可能性,就叫做早產。
流產的原因
流產若發生在妊娠期12周內,約85%與胎兒畸型有關。
13至20周妊娠時的流產,可能與母親本身因素如內分泌功能失調、生殖器疾病、母體全身性疾病等有關。
其它早期發生的流產原因還有下列幾點: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