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機關受理人與動物噪音檢舉案件法源依據及處理原則?-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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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1條)。

(二)警察機關: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的噪音(噪音管制法第6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 ,如大聲 ... 全文檢索:一、判定各類噪音主管機關 (一)環保主管機關:      1、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之時間內、地區或場所不得從事的行為所產生的噪音,如:燃放爆竹、神壇、廟會、             婚喪等民俗活動(噪音管制法第8條)。

     2、超過噪音管制標準,如餐廳、卡拉OK店工廠、工地等噪音、夜市用大聲公叫賣、使用中之機動車輛、民用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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