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論壇 - 嘉義縣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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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渠於109年03月14日在嘉義縣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專區所檢舉6777-N2危險駕駛:於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其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 ... 現在位置: 首頁 民意廣場民意論壇 ::: 民意廣場民意論壇會員申請民眾陳情申訴陳情案件作業規定陳情案件處理時限 :::民意論壇 mailmail mail facebook twitter plurk line google+ 嘉義縣警察局 案件編號:202003140029 影片黑車NissanTeana車牌:6777-N2,先無打方向燈雙白線切入內車道前方減速,我方變換外車道他車雙白線強行打方向燈變換加速至我車前方;強行變換車道、無故急殺、連續兩次雙白線變換車道及不使用方向燈變換車道。

惡意逼車危險駕駛不成立;試問何是?! 您好:渠於109年03月14日在嘉義縣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專區所檢舉6777-N2危險駕駛:於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其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之案件,茲答覆如下:台端提供檔案影片、經本分局重新審視後,該自小客車自後超車後前方未有車輛刻意踩剎車.已依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其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四十三條第三項舉發。

(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上義務規定而處罰款者依規定罰鍰最高之規定裁處。

本違規案依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其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違反道路舉發) 二、感謝您對於道路、交通安全的關心。

三、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第五組05-2067929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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