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的15 項修煉:每天相擁入睡是很甜蜜,但也可能是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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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隱私權政策 《VO 導讀》:本文原刊載於  Divine Caroline,以原文作者 Hilary Abrahamson 為第一人稱編譯。

婚前同居,越來越不像從前那樣忌諱;越來越多的情侶在說「我願意」之前,就先說「我要搬過去住」。

同居是一個需要謹慎思考的決定: 兩個人住在一起可以增進感情,卻也可能是場災難 。

我們採訪了相關領域的專家 John McGrail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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