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之英國予我國人免簽證措施常見問答集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什麼英國決定給予台灣免簽證待遇? A: 英國移民署(The UK Borders Agency)在2007年至2008年間對全球各國的簽證要求進行審查,英方的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TogglenavigationTogglenavigation ::: 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雙語辭彙 局長信箱 領務電子報 Search查詢進階查詢 熱門關鍵字: 申辦護照出國登錄簽證 關鍵字提示: 護照簽證文件證明旅外安全 ::: 護照 國內申辦護照相關資訊 國外申辦護照相關資訊 申辦護照(須現場辦理):等待人數/網路預約/網路填表 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 首次申請護照親辦 僑居及各項加簽或護照加頁 調閱護照申請書須知 各項表格下載 護照Q&A 新版護照專區 簽證 中華民國簽證介紹 簽證線上填表(中國大陸、香港、澳門人民不適用中華民國簽證申請) 電子簽證 中華民國停留簽證 中華民國居留簽證 免簽證暨落地簽證規定 特定國家人士來臺申請停留簽證手續 國人申請外國簽證 創業家簽證 尋職簽證 新南向 度假打工(青年交流) 新住民(外籍配偶) 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 下載簽證申請書 簽證Q&A 文件證明 國內文件驗證說明 國外文件驗證說明 文件證明申辦地點 文件驗證申請進度及驗證資料查詢 免除重複驗證協定專區 表格下載 文件證明Q&A 旅外安全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 旅外安全資訊 出國登錄 旅遊警示 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 國內外申辦地點 國內申辦地點 國外申辦地點 關於本局 本局簡介 本局組織與職掌 局長簡介 為民服務白皮書 新版護照專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訊息公告 最新消息 友善列印 回上一頁 最新之英國予我國人免簽證措施常見問答集 發布日期:98-04-24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資料點閱次數:17682英國予我國人免簽證措施常見問答集 1. Q:?什麼英國決定給予台灣免簽證待遇?A:英國移民署(TheUKBordersAgency)在2007年至2008年間對全球各國的簽證要求進行審查,英方的決定是取決於這項審查結果,英國移民署認為台灣對英國的移民風險是屬於低度,因此給予中華民國護照(內載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持有人六個月非工作性質之免簽證入境待遇。

2. Q:這項決定何時會生效?A:這項新措施已於2009年3月3日正式生效。

3. Q:這項免簽證措施的具體內容是什麼?A:從2009年3月3日起,中華民國護照(內載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持有人可以免簽證赴英國停留(少於和包含)六個月,除非他們計劃在英國工作或結婚。

中華民國護照(內載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持有人預計在英國停留超過六個月、工作、定居和就讀超過六個月以上的課程,則需要申請符合其類別的簽證。

台灣留學生如果計劃在英國申請變更簽證、簽證延期或者在求學期間工作,則必須要申請符合其類別的英國簽證。

4.Q:持用我國護照但護照上未登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無戶籍國民是否適用英國予我免簽證待遇? A:英國內政部移民署於2009年4月1日公告稱,「予台灣護照持有人之免簽證待遇僅適用於具有在台灣完全定居權力之台灣護照持有人」。

因此持用我國護照但護照上未登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無戶籍國民並不適用英國予我免簽證待遇,而須另申請簽證方得訪英(包括在海外出生而尚未回台設籍致持用之我國護照未登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國民)。

5. Q:台灣留學生赴英國讀書少於六個月,需要申請簽證嗎?A: 如果計劃在英國申請變更簽證、簽證延期或者在求學期間工作,則必須要申請符合其類別的英國簽證。

如果沒有上述情況,則不需要申請簽證。

   6. Q:赴英國結婚需要申請簽證嗎?A:是的,你需要申請結婚旅客簽證。

7. Q.赴英國參加訓練、會議或展覽少於六個月時間,需要申請簽證嗎? A:一般來說是不用,更詳細規定和個別狀況請查詢英國移民署網站(www.ukba.homeoffice.gov.uk)。

8. Q.赴英國工作少於六個月,需要簽證嗎?A:是的,只要你計劃赴英國工作,你都需要申請簽證。

9. Q:在入境英國時需要提供什麼文件給移民官嗎?A:儘管中華民國護照(內載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持有人不需要簽證,但你在入境英國海關時,仍必需符合英國移民署的行政規定要求。

不管你是否持有簽證,都不能保證你能入境英國,決定權在英國移民署的入境查驗官員。

你必須將證明文件隨身攜帶或放在隨身行李裡,這些文件包括來回機票、財力證明、由拜訪企業或邀請單位提供的信函、學校信函等。

完整資料請參考英國移民署網站(www.ukba.homeoffice.gov.uk)。

10. Q:所有的英國相關單位,包括航空公司都會被告知這項新規定嗎?A:英國移民署會負責宣布這項新規定的細節,讓所有入境海關的移民官員及相關機構知道這項新的規定,也會透過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通知各相關航空公司。

11.Q:即使去英國觀光也需準備財力證明嗎?A:因入境時英國海關或許會向您提出相關詢問,建議您準備,以備不時之需。

12.Q:未來英國這項免簽證待遇就不會改變了嗎?  A:不一定,英國移民署未來仍然會對於已給予免簽證待遇國家再度進行審查。

譬如最近這次審查,一些原先享有免簽證的國家如玻利維亞、賴索托、南非、史瓦濟蘭及委內瑞拉,在這一次審查結果中都被宣布取消免簽證待遇。

因此,我們呼籲未來國人去英國都能嚴格遵守該國相關入出境法律規定,沒有逾期停留或從事其他非法活動等情況發生,相信未來這項待遇改變的機會就很小。

13.Q:如果以免簽證入境英國,入境還需要按指紋嗎?  A:英國予我免簽證待遇開始實施後,符合短期免簽證入境條件者,入境英國時不需要再按指紋。

不過如果依照規定,需要申請簽證才可以入境英國者(如長期居留、就學),仍需依照規定向英國在台簽證中心預約簽證申請並按指紋。

14.Q:英國予中華民國護照(內載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持有人免簽證待遇是否限持用晶片護照,或至少須為機器可判讀護照,或其它護照?A:否,無護照種類之限制。

15.Q:英國是否要求適用免簽證待遇入境英國之中華民國護照(內載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持有人在入境時護照至少需有一定之效期(例如6個月以上)?A:否。

英方雖未對護照效期設限,惟基於旅行便利之考量,建議國人持用6個月以上效期之護照。

16.Q:我國人持用中華民國外交或公務護照是否適用英國予我免簽證待遇?A:是,適用免簽證待遇。

17.Q:(1)對於適用免簽證待遇入境英國之中華民國護照(內載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持有人,英國移民官是否在他們每次入境時均在護照上核蓋停留期限?A:是,入境章會蓋在護照上。

(2)倘是,則入境時核蓋之停留期限每次均為6個月,或視個案而核蓋不逾6個月之停留期限?A:獲入境許可之旅客通常會被准予停留6個月,但不排除例外個案少於6個月之情形。

(3)上述入境章是否包括入境日期及在入境港埠核可之停留期限?或者英方並無在入境時於護照上核蓋停留期限之作法?A:對於適用免簽證待遇入境英國之中華民國護照(內載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持有人,其停留期限之決定係由移民官於訪客入境時核蓋,因此無法於入境前知悉獲核蓋於護照上之停留期限為何。

倘訪客欲在前往英國前確保可獲入境英國停留一定期間,訪客仍可志願選擇申請簽證後訪英。

18.Q:隨身攜帶相關證明文件之適用免簽證待遇入境英國之中華民國護照(內載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持有人,在何種特定情況下會在移民海關遭拒絕入境?A:任何不符合移民法規要求之人士均會遭拒絕入境。

揆諸各國實施免簽證措施後之入境審查實例,被拒絕入境之主要原因大致如下:(1)未能出示文件證明或明確向審查入境之移民官員說明赴訪之目的;(2)以觀光、商務、探親、訪友等目的申請入境,卻有從事不符免簽證規定活動之嫌疑;(3)曾經在受訪國逾期停留或曾留有不良之紀錄;(4)持用偽變造護照;(5)免簽證實施前曾有申請簽證被拒之紀錄。

19.Q:目前英國移民官在訪客入境時會在護照上蓋入境日期章戳,但不在訪客出境時蓋出境日期章戳,未來是否會在適用免簽證待遇入境英國之中華民國護照持有人護照上加蓋出境日期章戳?倘否,英國移民當局如何知悉適用免簽證待遇入境英國之中華民國護照持有人是否居留超過6個月?英國移民官是否在他們出境時檢查護照上的入境日期章戳?如果移民官發現他們居留超過6個月,會否列入紀錄並拒絕訪客未來再入境英國?A:英國政府無法提供作業程序之細節,然而任何人倘未遵守停留期限或入境、停留條件等規定,未來在抵達英國時將會被拒絕入境。

20.Q:(1)適用免簽證待遇入境英國之中華民國護照持有人,倘於單次入境停留不逾6個月後離英,可否於數日或數週內再次入境英國?A:可,但是再次入境時須讓移民官確信仍然符合入境規定之要求。

(2)如果未能在一定期間內再次入境英國,則該期間為多長?A:請查看如下移民總署指令第2章第2.1.9節「訪英頻率及期間(2.1.9.FrequencyandDurationofVisits)」網頁所述之相關規定:http://www.ukba.homeoffice.gov.uk/sitecontent/documents/policyandlaw/IDIs/idischapter2/依該規定,訪客訪英之次數及各次訪英之間隔期間並無限制。

倘訪客連續多次訪英之間隔短暫,並不構成遭拒絕入境之理由,除非有其他足以構成遭拒入境之相關因素。

然而移民官會根據兩次入境之時間間隔,考量訪客所陳述再次入境目的是否屬實而決定是否同意入境。

在正常情況下,訪客不得在12個月內合計在英停留超過6個月。

21.Q:所謂在英國停留不超過6個月之定義為何?所謂6個月之期間是指180日,或6個日曆月,例如181、182或183日?A:在英國停留不超過6個月之定義為不超過180(含)日。

22.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建議您向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洽詢電話:(02)8758-2088地址:台北市11073信義區松高路9-11號統一國際大樓26樓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23.Q:那裡可以找到更多相關訊息?A: 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網站:www.ukintaiwan.fco.gov.uk   英國移民署網站:www.ukba.homeoffice.gov.uk   英國簽證中心網站:www.vfs-uk-tw.com    英國旅遊局網站:www.visitbritain.com   回上一頁 ::: 護照 國內申辦護照相關資訊 國外申辦護照相關資訊 申辦護照(須現場辦理):等待人數/網路預約/網路填表 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 首次申請護照親辦 僑居及各項加簽或護照加頁 調閱護照申請書須知 各項表格下載 護照Q&A 新版護照專區 簽證 中華民國簽證介紹 簽證線上填表(中國大陸、香港、澳門人民不適用中華民國簽證申請) 電子簽證 中華民國停留簽證 中華民國居留簽證 免簽證暨落地簽證規定 特定國家人士來臺申請停留簽證手續 國人申請外國簽證 創業家簽證 尋職簽證 新南向 度假打工(青年交流) 新住民(外籍配偶) 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 下載簽證申請書 簽證Q&A 文件證明 國內文件驗證說明 國外文件驗證說明 文件證明申辦地點 文件驗證申請進度及驗證資料查詢 表格下載 文件證明Q&A 旅外安全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 旅外安全資訊 出國登錄 旅遊警示 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 國內外申辦地點 國內申辦地點 國外申辦地點 訊息公告 最新消息 機關活動 宣導影片 重大政策 就業資訊 為民服務 局長信箱 消費保護資訊 民眾謝函 為民服務榮譽榜 為民服務白皮書 廉政園地 政府資料公開 外交部施政計畫 訴願案決定書 護照公開資料 個人護照資料 簽證公開資料 文件證明公開資料 旅外安全公開資料 其他公開資料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歲計會計書表 領務業務統計表 領務法規 本局主管法規 護照法規 簽證法規 文件證明法規 其他相關法規 全國法規資料庫 性別主流化 本局性別主流化工作資料 性騷擾防治及申訴 性別統計資料 性別平等信箱 相關法規及網頁連結 關於本局 本局簡介 本局組織與職掌 局長簡介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隱私權及資訊安全政策本局地址:100219臺北市濟南路1段2之2號3~5樓(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總機電話:(02)2343-2888服務時間:申請護照、簽證及文件證明櫃檯受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下午17:00(中午不休息,另申辦護照櫃檯每週三延長辦公時間至20:00止,惟倘遇天災或停電等不可預期情況,本局得視狀況調整(或暫停)受理時間)。

(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不上班)聯絡我們:台北局本部   中部辦事處   雲嘉南辦事處   南部辦事處   東部辦事處   旅外求助管道   桃園機場辦事處更新日期:109-5-11訪客人次:0123456    回頁首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