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交流道連續被檢舉法官認有違比例原則撤銷第2張罰單- 自由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爆葉姓女子開車從國道 1 號下頭份交流道,於外側車道變換到出口減速車道,及由出口減速車道再變換至出口減速右側車道時,未打方向燈,被其他用路人截取行車紀錄器影像檢舉;葉女被警開 2 張罰單、各罰 3 千元。
葉女不服提行政訴訟,法官審理認為,苗栗監理站就此 2 件違規行為予以連續處罰,有違比例原則,顯有過苛,判第 2 張罰單撤銷。
葉女開車從國道1號下頭份交流道,於外側車道變換到出口減速車道,及由出口減速車道再變換至出口減速右側車道時,未打方向燈,被其他用路人截取行車紀錄器影像檢舉,被連續開罰。
(翻攝Go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