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藥物宣稱療效罰很大 - 一週全球藥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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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您藥局裡的食品說明文宣涉及醫療效能、廣告布條誇大療效,需罰… ... 藥事法第69條,非藥物不得宣稱療效;違反者處新台幣六十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 ... 嚜
延伸文章資訊
- 1藥事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藥事之管理,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 本法所稱新藥,係指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查認定屬新成分、新療效複方或新使用途徑製劑 ...
- 2電商廣告大哉問-以藥品、美妝、保健食品為例- | 中銀律師事務
在事前管制方式,目前僅有藥物廣告在刊播前,須依《藥事法》第66條 ... 在廣告規範上雖然由業者自主管理[23],除不可宣稱療效外,廣告內容也 ...
- 3醫療器材之廣告宣稱有療效小心觸犯藥事法@ 中新法律事務所 ...
諸如隱形眼鏡、牙套、塑形襪、醫用口罩、助聽器、酒精棉片、彈性繃帶…等,都屬於醫療器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衛福部食藥署 ...
- 4一般商品宣稱具醫療效能最高可罰2500 萬
條規定:「非本法所稱之藥物,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 傳」,違者依法罰鍰且違法物品沒入銷燬。 另外,藥事法第13 條規定,醫療器材是用於診斷、治.
- 5廣告詞句有療效小心觸犯藥事法! - 宜蘭縣政府
不可以宣稱醫療效能,否則觸犯藥事法相關規定。 劉建廷局長特別呼籲鄉親,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