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官職)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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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是古代漢字文化圈國家的官職之一,本指「留置駐守」之意。

中國隋代以後,臨時駐守京師、陪都或險要地區之職,以其義稱「留守」,其業務即以軍事武力鎮守,並被賦予臨時的行政權責。

中國歷史上皇帝、諸侯或君主出外時,常以太子、親王或大臣、官員等留守京師,或稱留守、留台、居守,無固定名稱。

隋煬帝時,始設置「留守」、「副留守」,遂成為官名。

唐高祖李淵曾任太原留守。

唐太宗征討高句麗時,李世民以房玄齡為京城留守;武則天時常設西京長安留守,唐玄宗時常設東都留守,開元十一年(723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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