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民眾申請臨時使用道路 - 新北市政府線上申辦-案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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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民眾申請臨時使用道路 · 申請說明:. 一、線上申辦方式: · 申請對象:. 民眾 · 承辦資訊:.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 應備證件:. 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案件進度查詢 案件編號 案件查詢碼 輸入圖形碼 送出查詢 各類公文進度查詢 :::  現在位置: 首頁 案件說明 受理民眾申請臨時使用道路 申辦流程 線上填表 外網申辦 線上申請 書表下載 申請說明: 一、線上申辦方式: (一)吊裝貨物(一般物品,不含吊裝搭設鷹架)、拍攝影片、演戲、殯葬搭棚、擺設宴席等5案類臨時使用道路案件適用。

(二)民眾申請臨時使用道路者,申請人應於臨時使用道路日前7日至30日提出申請,先下載表單(申請書、平面圖、里長住戶知會書)填妥後再於系統中輸入基本資料,並將申請書、平面圖、身分證明文件、里長住戶知會書PDF檔上傳後,再選擇所轄分局,進入檢視資料畫面確認後,即完成申請作業,案件經警察分局核定後,以書面通知申請人。

二、書面申請方式: (一)如有急迫情形建議以紙本書面方式申請及親領。

(二)民眾申請臨時使用道路者,申請人應於臨時使用道路日前7日至30日親向使用道路所在地分駐(派出)所索取表格填妥後,檢附使用道路範圍平面圖、里長住戶知會書等資料,由分駐(派出)所彙轉警察分局核定後,以書面通知申請人。

三、為維護校園安寧秩序,校園周邊路段禁止申請「殯葬搭棚」。

四、建築工程因施工所需設置施工圍籬或經常性吊運物料、灌漿等,由區公所受理。

五、申請使用道路最多以連續二日為限,同一申請人以每月申請一次為原則。

但因工程進行,得視實際需要及次數辦理,不在此限。

六、臨時使用道路案件申請尚無明文規定需里長及住戶同意始能使用道路,惟基於保障里長及住戶權益,申請時仍需知會里長及住戶,如里長及住戶不願簽名,則註明告知日期及時間即可。

申請對象: 民眾 承辦資訊: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1167號 承辦人員:簡華村 聯絡電話:(02)2225-5999#4529。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1167號 承辦人員:簡華村 聯絡電話:(02)2225-5999#4529。

− 應備證件: 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臨時使用道路申請書。

二、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申請臨時使用道路範圍平面圖。

三、身分證明文件。

四、申請臨時使用道路里長住戶知會書。

申請方式: 臨櫃:親自向轄區警察分駐(派出)所辦理。

線上:上傳相關文件。

交付方式: 親領為主,郵寄為輔。

處理期限: 7天 備  註: 線上填表 連結外網 線上申請 書表下載 回最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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