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都改制後轉任的區長為廣義的公務人員若違反規定,可依相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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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體報導五都改制後,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的區長無法可管,內政部表示,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區長承市長之命綜理區政,屬於廣義的公務人員定義,仍受公務員懲戒法、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等規定規範,五都區長只要違反規定,自當可以依相關規定進行懲處。

另直轄市的組織管理乃屬於直轄市自治事項,直轄市政府也可以本於權責訂定相關考核辦法,來督導區長推動各項施政及請假等事宜。

日前由於新北市五股區區長張當木、中和區區長邱垂益二人,提出休假並赴大陸地區參訪之申請未准,但仍逕赴大陸地區,新北市市政府依公務員懲戒法移送監察院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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