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2 相關大法官解釋-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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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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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大法官解釋
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EN
第82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一、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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