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寫信 - 公路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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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如國道、鄉道及非屬公路系統之村、鄰、里道路,請直接洽高公局或各縣市政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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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原則說明: 依行政程序法第168條規定,人民對於行政興革之建議、行政法令之查詢、行政違失之舉發或行政上權益之維護,得向主管機關陳情。

依行政程序法第173條第1項規定,無具體之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或住址者,得不予處理。

陳情案件資料欄位,請確實填報,如有填報不實或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覆後仍再陳情者、惡意攻訐謾罵等不當言論等,本局得拒絕受理。

另如有涉及毀謗、誣告及冒用他人信箱等,發表言論者將負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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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處理您的來信與爭取時效: 公路總局管理及養護省道公路系統(不含經院轄市及省轄市之路段),並受託代為辦理縣道系統之養護,如您有任何的意見或建議,歡迎您使用本局「局長信箱」,並請載明具體人、事、時、地、物內容(例如台1線○縣市○路○段○號附近或台3線約20k處)。

另如國道、鄉道及非屬公路系統之村、鄰、里道路,請直接洽高公局或各縣市政府辦理。

公路監理服務如有任何的意見或建議,歡迎您使用本局「局長信箱」,並請載明具體人、事、時、地、物內容(例如交通違規或監理事項者,請提供車號或駕駛人等資料),另如屬本局各區監理所站轄管業務事項,可直接洽各區監理所站辦理 陳情案件資料欄位,請確實填報,如有填報不實或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覆後仍再陳情者、惡意攻訐謾罵等不當言論等,本局得拒絕受理。

另如有涉及毀謗、誣告及冒用他人信箱等,發表言論者將負相關法律責任。

我瞭解並同意上述相關規範 維護單位:秘書室研考科(1700)瀏覽:182,308 ::: 意見信箱 我要寫信 所屬單位信箱 廉政專線 檢舉信箱 意見信箱進度查詢 意見信箱補發認證信函 本局勞務承攬申訴窗口 展開 本局資訊 監理服務 運輸服務 公路工程 新聞及公告 意見回饋 檔案下載 公路總局致力於省道公路工程、公路運輸管理及公路監理業務,簡政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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