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撞當場未舉發警補製罰單判撤- 地方-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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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姓男子駕車在高速公路追撞前車,員警到場後,以他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追撞前車肇事,開罰新台幣3千元,並記違規點數1點,洪男提起行政 ... 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Chrome、Firefox或MicrosoftEdge的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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