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跟蹤狂僅能祭社維法或民法- 社會-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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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林富貴表示,要構成強制罪必須積極妨害他人權利行使,若只是跟蹤、站崗,恐難認定,警方只能勸導,勸不聽,便依社會秩序維護法89條, ... 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爆〔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李男痴纏黃女,造成女方極大精神壓力,法界認為,目前刑法可針對「無故侵入他人住宅」部分,處1年以下徒刑;至於被跟蹤或電話騷擾,只能循「社會秩序維護法」或「民法」處理。

律師林富貴表示,要構成強制罪必須積極妨害他人權利行使,若只是跟蹤、站崗,恐難認定,警方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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