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防制黃牛票問題研析
文章推薦指數: 80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研究成果 法案評估 專題研究 兩岸研究 聯合研究 議題研析 委員登入 議題研析 ::: 首頁 關於立法院 各
延伸文章資訊
- 1陳伊柔- 【分享給大家】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項規定 ...
【分享給大家】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項規定: 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18000元以下罰鍰"。 我覺得應該要來 ...
- 2社會秩序維護法§64-全國法規資料庫
第64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一、意圖滋事,於公園、車站、輪埠、航空站或其他公共場所,任意聚眾,有妨害 ...
- 3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94.08.17.北市法一字第09431438800號函
二、按集會遊行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該管 ... 其他不遵解散命令之人,如其意圖滋事,似得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 ...
- 4為什麼賣黃牛票不應該被罰-非法之境|商周
... 北市地方法院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之規定而裁罰這位黃牛君新台幣三千元。
- 5所有條文-社會秩序維護法 -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 司法院
社會秩序維護法 ... 立法目的) 為維護公共秩序,確保社會安寧,特制定本法。 ... 第64 條. (妨害安寧秩序之處罰(二))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