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錢沒報案,不算侵占?什麼時候構成侵占? | LawPartn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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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 Page07 27, 2018 | 刑事案件最近一則新聞報導,某藝人的姐姐在便利商店內遺失鈔票,調閱監視器後循線找到嫌疑人。

檢察官起訴後,法官認為被告撿到錢以後沒有遮掩,也是因故處理私事所以沒有馬上報案,不具侵占意圖所以無罪。

可是,距離撿到錢直到被起訴為止,已經過了30天,這樣難道不算侵占嗎? 依照刑法第335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就構成侵占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例如,我朋友借我一台汽車開,雖然我駕駛著不屬於我的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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