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教師涉偽造文書,台藝大前校長與前舞蹈系系主任遭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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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灣藝術大學(簡稱台藝大)於2013年1月發生的舞蹈系專任教師甄選爭議今年有新進展。

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判決認定,時任台藝大校長謝顒丞及舞蹈系系主任吳素芬有「共同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部分」,謝顒丞以公務員刊載不實文書罪遭判一年四個月徒刑。

 台藝大專任教師甄選風波始於2013年1月,當時甄原依評分高低排序優先順位,但在送至校教評會決審專任教師聘任案之後,排名第一的舞者姚淑芬落榜,由名列第二順位的舞者張婷婷獲錄用,當時造成不小的波瀾。

高分落選的姚淑芬對於真相未明、憤而提出訴訟。

 經調查發現,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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