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訂定「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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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 ... 涉及改變身體外觀」及「涉及引用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號或相當意義詞句」,且非屬 ...
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於107年6月6日預告訂定「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準則」草案,該草案將進行為期60日之預告評論期,以廣納各界意見。
為強化違規廣告之認定,有效執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第28條第1項、第2項禁止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宣稱醫療效能之規定,食藥署依107年1月24日公布修正食安法第2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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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預告訂定「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 ...
預告訂定「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 ... 涉及改變身體外觀」及「涉及引用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號或相當意義詞句」,且非屬 ...
- 2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
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
- 3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
(二) 使用下列詞句者,應認定為未涉及醫療效能,但涉及誇張或. 易生誤解: 1. 涉及生理功能者:例句:增強抵抗力。強化細胞功能。增智。 補腦。增強記憶力。
- 4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 ...
- 5衛生局-食品廣告標示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表
二、 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如有誇張、易生誤解或宣稱醫療效能之情形,且涉及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第六條規定者,應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論處。 三、涉及誇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