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再被「三戶說」給騙了!!! - 反鋼琴噪音霸凌 - 痞客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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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之「公眾」之意,絕非三戶,少數2人即成立!) 三、按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處6,000 元以下罰鍰,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 ... 反鋼琴噪音霸凌 跳到主文 還我居住安寧權 部落格全站分類:生活綜合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這件事需要您的一份力量***   認同及支持本站的朋友請留下通訊資料於此謝謝   請進→通訊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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