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家庭教育數位學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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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家庭教育法」第12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並應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

」因而,學校 ...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0月5日臺教社(二)字第1090144043號函辦理。

二、依「家庭教育法」第12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並應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

」因而,學校教師須裝備家庭教育之專業知能,以應用於課程教學及活動實施。

復依同法第9條第3項規定:各級學校之推展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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