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1010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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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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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0條
夫妻之一方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時,法院因他方之請求,得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一、依法應給付家庭生活費用而不給付時。
二、夫或妻之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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