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 - 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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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第 13 條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得視實際發展情形,劃定下列各種使用分區,分別限制其使用: 一、住宅區。

二、商業區。

三、工業區: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最新訊息 最新訊息內容  友善列印 訂定「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

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布機關: 桃園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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