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 - 臺南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第十四條 住宅區為保護居住環境而劃定,不得為下列建築物及土地之使用: 一、第十六條規定限制之建築及使用。
二、作業廠房樓地板面積合計超過一百五十平方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最新訊息
最新訊息內容
友善列印
訂定「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
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布機關:
臺南市政府
發布日期:
延伸文章資訊
- 1新北出租、開店注意!土地使用不符合規定最高罰30萬| 熱門 ...
城鄉局長黃一平表示,業者在住宅區內開設卡拉OK、飲酒店、酒家等違規場所,是目前違規開罰的最大宗案件,也是民眾最常檢舉的對象。
- 2第九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三、住宅區之開發強度不得大於下表規定:. 住宅區種別. 建蔽率% ... 設施及設備規劃設計,符合建築主管機關老人住宅相關法令規定,供生活. 能自理之老人居住 ...
- 3【律師專欄】住宅區可以開店嗎?! 論「土地使用分區」 | 住三 ...
住三營業項目,大家都在找解答。 依照目前的規定(以黃老闆所在的台北市規定為例),在土地使用分區為[住三]的地區,開設餐廳(飲食業)需要符合以下規定:a ...
- 4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其他住宅區內建築物之側面牆壁設有門窗者,亦同。但側面基地線臨接道路者,不在此限。 前項留設之側院,其寬度不得小於二公尺,且最小 ...
- 5【律師專欄】住宅區可以開店嗎?! 論「土地使用分區」-中小 ...
依照目前的台北市規定,在土地使用分區為[住三]的地方開設餐廳(飲食業),需要臨8米以上道路、而且樓地板面積需低於150平方公尺(「附條件允許使用」),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