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102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相關法條 ... 行政機關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行政處分前,除已依第三十九條規定,通知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或決定舉行聽證者外,應給予該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行政程序法 相關法條 友善列印 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行政程序法 EN 第102條 行政機關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行政處分前,除已依第三十九條規定,通知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或決定舉行聽證者外,應給予該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但法規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行政程序法 (民國110年01月20日) EN 第39條 行政機關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得以書面通知相關之人陳述意見。

通知書中應記載詢問目的、時間、地點、得否委託他人到場及不到場所生之效果。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