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交通安全四大守則 - 長庚大學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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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第一守則「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交通最安全」 交通安全第二守則「謹守安全空間--不作沒有絕對安全把握之交通行為」 交通安全第三守則「利他用路觀--不作 ... 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各類專區/交通安全委員會重要公告 【宣導】交通安全四大守則 交通安全四大守則1 交通安全四大守則2 交通安全四大守則3 交通安全四大守則4 交通安全四大守則5 交通安全四大守則6 交通安全四大守則7 交通安全第一守則 「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交通最安全」 交通安全第二守則 「謹守安全空間--不作沒有絕對安全把握之交通行為」 交通安全第三守則 「利他用路觀--不作妨礙他人安全與方便之交通行為」 交通安全第四守則 「防衛兼顧的安全用路行為—不作事故的製造者,也不成為無辜的事故受害者」 一、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交通最安全 (一)交通事故之發生,均因你我雙方彼此未看清楚。

(二)如何讓自己被他人(車)清楚看見? 1、穿戴鮮豔的衣物,提高自己的顯著性。

2、讓別人有足夠的時間看見你(不要從路邊突然衝入道路)。

3、讓別人從夠遠的地方看見你(注意來車視線是否被擋住)。

4、不從別人不預期處穿越道路(擁擠車陣間、中央分割島等)。

5、從直線段(不要從曲線段)穿越道路(讓別人提早看見你)。

6、揮動比靜止較容易被看見(如揮動手臂、旗幟、手巾等)。

7、如何讓自己清楚看見他人(車)。

8、進入道路(或交岔路口)前,先選擇視線良好(能看夠遠)之位置觀察來車。

9、觀察來車之動向(執行、轉彎、變換車道等)與速度,確認無安全威脅。

10、穿越道路時,先左看、再右看、再一次左看,確認安全無虞再通過。

11、穿越交岔路口時,注意左方、右方、對向及後方來車安全無虞再通過。

二、謹守安全空間─不作沒有絕對安全把握之交通行為 在交岔路口欲左轉時,當您面對「對向車輛不斷迎面而來」時,您是否有猶豫不決於「該不該轉」的經驗?您為什麼會猶豫不決呢?因為沒有安全通過的把握。

本來就沒有安全的把握,又浪費了一、兩秒鐘於「猶豫」,此時採取左轉是不是更危險?(許多交通事故都是在這種猶豫情況下發生的)。

此時最安全之作法,乃是採取「不通過,再等」。

但是,在那麼短的決策時間下,人類是不容易作到「沉穩且理性的決策」的。

這種緊急情況下之正確抉擇,需要靠「平常訓練所建立之直覺反射」來反應。

因此,從小就要訓練「當心中猶豫,就要說NO」之交通用路好習慣。

三、利他用路觀─不作妨礙他人安全與方便之用路行為 (一)道路上之危險情況,多是用路人不經意所造成的。

1、短暫的街角停車、人行道停車、佔用車道停車。

2、粗心的變換車道、貪圖方便的逆向行車、不耐等候的搶黃燈與闖紅燈。

3、未緊綁牢靠的貨物、未加注意之開啟車門、嬉戲的小孩與疏忽的行人。

4、任意丟棄垃圾、放任貓狗在道路上亂跑等。

(二)道路上的交通安全需要大家共同的注意與維護。

(三)透過教育與宣導,從小培養國民利他之用路觀。

1、不作危害及妨礙他人交通安全之用路行為。

2、建立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與安全之責任。

3、世代地延續與累積,始能建立文明的安全用路文化。

四、防衛兼備之安全用路行為─不作事故的製造者,也不成為無辜的事故受害者 (一)不作道路交通事故的製造者,也不成為無辜受害者。

(二)「防衛兼備」為具預防與保衛雙重功能之用路行為。

(三)預防交通事故之用路行為 1、瞭解、掌握交通事故之發生原因並採取預防措施與行為。

2、從人、車、路與環境角度著手,驅避易肇事之用路情境。

3、態度、知識、技能之教導學習,公民意識與社會氛圍營造。

(四)自我保衛用路行為之學習 1、預知危險能力之提升、對潛在事故風險情境之掌握與驅避。

2、人因與事故:生理與心理(亢奮與沮喪)、飲酒疲勞、經驗。

3、環境與事故:同行車輛、車流動向、路況情境、突發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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