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1061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稱婚生子女者,謂由婚姻關係受胎而生之子女。

... 男女未滿十八歲者,不得結婚。

...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民法 相關法條 友善列印 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民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