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解散不是政治說了算- 時論廣場- 中國時報 - 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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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對政黨違憲解散案件的實質認定標準欠缺,只能以《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三章概括的程序加以處置,因此內政部有意先修《人民團體法》 ... 關閉 即時 展開子選單 即時首頁 熱門 政治 生活 社會 娛樂 體育 財經 國際 兩岸 科技 軍事 健康 專輯 政治 展開子選單 政治首頁 總覽 言論 展開子選單 首頁 總覽 中時社論 旺報社評 工商社論 快評 時論廣場 尚青論壇 兩岸徵文 史話 海納百川 無色覺醒 生活 展開子選單 生活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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