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小學代課及代理教師再聘補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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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聘任三個月以上經公開甄選之代課、代理教師,其服務成績優良、 符合學校校務需求,且具第三條第三項第一款資格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再聘 ... 目前線上:634人,瀏覽人次:561161230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植根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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