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南市國民小學教師暨兼任行政人員每週 ... - 台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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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任輔導教師減授二節課。

(十)學校依規定排課後,如有剩餘節數,其分配應維持公正性,並以減輕實際擔負重任之人員或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授課節數為原則,由 ... 臺南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0.04.2510:29 現在位置: 最新訊息 最新訊息內容  友善列印 修正「臺南市國民小學教師暨兼任行政人員每週授課節數學生每週學習節數補充規定」,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國民小學教師暨兼任行政人員每週授課節數補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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